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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從衛所開始_第148章 告示安民,眾人來援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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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禎十年七月,暑氣熏蒸着延綏大地,雙山堡外卻一片忙碌景象,將軍府的安民告示一經張,便如巨石投水,在三堡之地激起層層漣漪。

孟良輔領着忠義學堂的學子與各堡吏員,在各里亭設立登記點,手持簿冊逐一核驗;陸文武坐鎮倉廒,指揮兵丁開倉放糧,按戶配給流民初始口糧;李從山則帶着人手丈量黃河沿岸荒地,劃界編號,為日後籤分田做準備;

府中管家更是連夜聯絡商隊,備齊銀兩,只待江濤的水師船隊一到,便即刻啟程前往山東購糧。

整個延綏西路的行政系高速運轉,一道道軍令從雙山堡發出,傳至雙山堡、柳樹會堡、波羅堡的每一個村寨。主堡城門、村口巷尾,百姓們圍聚在告示前,指點議論,神各異。

將軍府安民告示

欽差分守延綏西路為安民墾荒事:

照得陝北連年災荒,赤地千里,流民顛沛流離,扶老攜來歸者日以十萬計。

本將鎮守西陲,既為朝廷守土,亦為百姓安,不忍生靈塗炭、殍遍野。今為安置流民、充實邊地、墾荒固疆,特頒令於雙山堡、柳樹會堡、波羅堡三堡軍民人等:

凡本堡良善殷實之家,願收留流民一戶者(以西口為率,老弱不計數),待秋收之後,准予在黃河兩岸荒灘沃地,開墾無主荒田十畝。

田畝由將軍府統一丈量、劃界編號,以公開籤之法分配,憑簽定界,永為己業,兩年不納田賦,五年減半徵稅。

流民家,可暫為佃戶,主佃相濟,農忙共作,農隙相扶。

本將嚴令:收留之家,不得斃、凍斃流民一人,此令至明年夏日止;主家不得苛待欺凌,流民不得滋事擾民,違者軍法從事,決不輕貸。

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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綿便

便

祿

姿

祿

西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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